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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下你的電話號碼

 前幾天遇到一個學弟,是之前桌球課認識的,跟我要了電話。事實上,我似乎是一直到寫文章的前一刻才想起來我是怎麼認識他的.....那天起床後眼睛不知怎麼的一直很乾,所以其實很想讓眼睛休息,加上當下沒有完全想起來他是誰,現在回想起來那時對話起來的感覺好像對對方有點失禮。不過我還是一貫的cooperative對話回應,所以應該還好吧...只是當時若能回魂就好了。  話說回來,雖然我並不是個特別受歡迎的人,這輩子留電話給人的次數也算得上N次了,但我卻一直搞不清楚別人跟我要電話幹嘛...我幾乎不留別人電話的,大概是覺得緣去緣來,碰得到面就算有緣,沒碰到就算緣盡了。緣盡了沒什麼不好,也就這樣子罷?要了電話,明明沒什麼事卻打給對方我覺得很奇怪,留了對方電話卻一次也沒打也很奇怪;所以通常我是不會問人電話的,不管我覺得這人值不值得交朋友。總之,如果有需要額外的聯絡我才會留,沒必要的事就不會去做。不過,別人要留我電話我通常不會拒絕(補習班除外);畢竟是個緣份,人家想留下一個聯絡的方式至少代表你這個人在對方而言存有值得繼續這個緣份的地位的,而且平常反正沒什麼人會跟我聯絡,也許偶爾幾年下來莫明奇妙的接到某個很久以前認識的人的電話會是個有趣的體驗。所以只要是不討厭的人我大概都會留,不過留了之後真正接到對方電話的機會很少,所以我很認真的在想,大家留這個電話號碼是幹嘛的?等某個有緣的時機到來,希望某天忽然想起這個人來想找他/她的時候還有電話可打?若是的話,那存在感極低的我肯定是最後才會被想起來的那一個,無怪乎從來未接過這種電話了。  唉唉,反正我對這類社交行為真的是完全不懂,我腦袋的組成成分大概跟其他人差很多,只是剛好某部分還算正常,不然我看我肯定是個自閉兒(大概有像)。這點在網路上看不出來,不過看過我跟陌生人互動的樣子(或是處在陌生的環境)的人大概知道我是個什麼樣。  好,碎碎唸完了。逃!

感冒

 這幾天中了很嚴重的感冒。大約是從星期二下午開始覺得有一點不太對勁,那時還沒想到會演變成重感冒。到了星期三,從早上起來原本只是覺得累,變成下午全身酸痛加頭暈。這時候有些聲音會變得異常大聲,上廁所沖馬桶的機械聲、用手拍打的聲音,一些平常你認為沒什麼的聲音都大的嚇人,大到要刺破耳膜的地步。味覺也變得怪怪的,嘴裡好像有奇怪的東西,影響對味道的認知。  即使是這樣,我星期三晚上還是戴著口罩去補習班,因為沒想到會這麼嚴重。在捷運站停車時還有點力氣,不過已經可以感受到體力的流失。解題時我發現有一部份的思路遭到阻礙,雖然偶爾也會這樣,但那種感覺不同,像是你知道它在哪裡,但就是有個無形的東西擋在中間,怎麼樣都過不去。總之,我撐到九點半,然後再緩步搭捷運回家。回途在捷運上相當累,到最後像是拖著身體在走路。去牽車時很明顯力氣已經快用光了。 勉強的回到家後,近十一點,便馬上準備泡澡。溫熱的水壓滿全身,這時才覺得舒服許多,雖然頭仍然是很暈的。之後馬上上床睡覺,這時身體的感覺是體內有大軍在打扙,兩方戰事正酣。隔天起來已不像前晚那樣,但仍有那種大戰方止的疲累感。又過了幾天,才完全回復。

The Kite Runner

 書的最後寫著作者Khaled Hosseini生於阿富汗,後來受美國的政治庇護,住在美國當醫生,這是他的第一本小說。  這故事很難用簡單的話來總結它,但卻又可以用幾個詞彙來概括它。總之,它講的是阿富汗的故事,關於家庭、人際、父子、朋友、信仰、信任、背叛。這些主題你都可以在書裡面找到。不過,若從故事整體結構來看,我會說作者主要想表達的是主角跟Hassan間的友情,他所虧欠對方的、以及該還付的那份情感。只是故事中還摻雜了一些跟這主題無直接關聯的橋段,所以讀起來有些地方會讓人有離題了的感覺。我認為作者想講的東西很多,不止是主角跟Hassan。從劇情結構來看的確主線是這兩人,但從整部作品給人的感覺來看,這小說講的是所有阿富汗人的故事:他們怎麼生活、怎麼思想、怎麼在全世界的人都沒注意到的時候茍存到今天。他在說,這裡還有個阿富汗人的世界。但那並不是乞憐的呼喊,那是要求尊嚴、以及要求自己同胞覺醒的喊叫。  故事對我來說有點過長,主要是因為它的步調慢,所以讀者必需配合它幽緩的字句前進,沒有耐心的人大概會讀不下去。不過如果可以跟著書本的節奏讀的話,你會發現作者在淡淡的平述中累積了很有力道的情感在裡面。像是水面下看似不怎麼樣的水波,但是卻會悄悄被推擠、最後變成海面上的大海嘯襲捲而來。這點很不錯,但故事本身實在很悲慘,對某些人來說就是很悶。不管怎麼樣,我很難說它不是個好作品,但總覺得要我說它好卻又像是缺了什麼。也許是對主題無法集中、一擊K.O.讀者的不滿足吧...

小小換裝

 老姊說我該給部落格換個新造型,抬頭重寫一個。  我昨天給部落格弄上 The 13th Doll 的貼紙時,順便跟她要留言板的圖示。結果沒想到她叫我自己做(orz)。Post-it的底圖是跟她A來的,相當realism,這讓iBook筆記多了種後現代的組裝感。嘿,蠻有趣的。  後來她就說了那句話。  的確,之前那張用了很久,久到沒什麼感覺。換個新樣子之後就好很多了,心情也不太一樣。這算是小小的改裝吧!沒動到太多東西,只動到心情。

Leopard在iBook上的表現

好吧,我得先承認,我最近迷上Leopard了,所以很希望能夠知道它在我的小白上跑起來的表現會如何。 今天查了一下Google,根據 這篇文章 跟 這頁的第一份報告 ,大部份的小白應該可以跑Leopard。但是我的小白跑起來順不順呢?很幸運的,我的小白是2005年九月買的,是第一篇文章裡所說的第四代iBook,也就是末代小白。1.33G加ATI Mobility Radeon 9550 4x AGP,以能力來講跑起來應該還算不錯。若能把記憶體加大,使用較高轉速的硬碟,表現應該會更好。 嗯,好吧...努力存錢.....